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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原创 | 大数据告诉你,郭美美这次被抓到底因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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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19时55分,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布重磅消息:2021年3月11日,上海浦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生产人员曾某某(女,26岁),销售人员周某某(女,26岁)、郭某某(女,30岁)等32名犯罪嫌疑人。现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媒体报道,警方通报提及的30岁女子郭某某就是2019年7月13日刑满释放的郭美美。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1

郭美美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食品罪或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章节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具体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药罪、劣药罪、有毒、有害食品罪、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提供劣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


其中,《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从目前的的通报情况看,郭美美涉嫌生产、销售了含有国家禁止添加成分(西布曲明)的减肥药品,依据前述《刑法》的规定,郭美美可能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或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02

减肥食药品中添加西布曲明

是个别现象吗?


根据无讼案例的检索结果,自2015年以来,法院审理的因在减肥食药品中添加西布曲明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案件共计634起。


从地域分布看,主要分布在江浙沪粤等经济发达地区。



涉嫌罪名中,绝大部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案件数量上,整体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一方面说明此类案件并非个别现象,减肥药中违规添加西布曲明的现象并非个案;另一方面,说明国家对涉及食药品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逐年提升,体现国家对食药品安全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



03

结尾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国家在2010年10月20日就发布通知,停止了西布曲明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作为违禁成分,违规使用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疾病风险,严重时导致中风和死亡。减肥食品中违规添加该类违禁成分,是对人民群众健康的漠视,胆敢以身试法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减肥食药品,与其谨小慎微选择安全的减肥产品,不如走出家门去运动,少吃多动永远都是最健康的减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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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王超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

● 业务领域: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争议解决,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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